1.物業管理公司的特徵?
答:物業管理區分為「物」、「業」、「人」三區塊。「物」係指傳統的建物設備、設施;「業」為不動產經營的資產管理;「人」則以生活服務、商業服務為主,並以人為本位連結物與業,形成今日物業管理的特殊性。
2.市場調查的內容主要有哪三個方面?
答:單就物業管理部份.市場調查.可歸納三個方向:
購物中心/工商綜合區/聯合開發等計畫市場調查
量販店/觀光旅館/休閒度假中心/展覽中心等開發策略研究
商圈調查評估
3.綜合分析內容主要有哪三個?
如何瞭解客戶需求及選擇目標市場
如何擬訂行銷組合策略
如何降低風險提高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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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行性報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您的客戶在哪裡?您的客戶需要什麼?
您的競爭者是誰?您的競爭力是什麼?
您的產品應該如何銷售?最適和您的通路是什麼?
您的投資計畫穩當嗎?您的獲利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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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業綜合管理包括哪兩部份?
答:不論建物本質.只論管理;兩部份當以「不動產經營的資產業務管理:包括事務.行政.發包.合約...等」;及「人的管理.包括:保全.清潔.機電..等人力」以生活服務、商業服務、客訴服務、危機服務為主,以提供人在舒適的建物為管理目標。
6.物業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答:「安全管理:包括建築物結構性安全、設備安全、進出安全(人、車)、財務安全、災害安全.附屬設施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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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期物業管理和早期介入的區別?
答:台灣於1991年12月首先公布『保全業法』,1995年6月 公布『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在這之前(早期).並無法令針對建物管理及安全管理規範.僅能就『建築法』『消防法』『招牌管理辦法』等,四處參考,雜亂無 章!更有許多建商.收取住戶管理費用據為己有.列入公司的免稅收入.(目前大陸地區仍為如此)!民眾買屋後.繼續被建商剝削.維護修膳.仍看建商臉色.實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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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接管驗收竣工驗收的區別?
答:接管驗收:是成立管理組織後.管理組織對建商的驗收!竣工驗收:是建商對其營造廠的工程驗收!
9.物業管理早期介入的內容可分為四階段?
答:台灣的物業管理從民國50年代開始興起,大樓住戶常雇用退伍榮民看門,偶亦另雇一名主任代收管理費,但由於人事流動率相當高,且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以致住戶期盼有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承攬此業務,然而政府以避免企業對單純勞務提供中間剝削為理由,不准經營建築物管理維護(即物業管理)的業務。
台灣的不動產業者因此不斷利用媒體與經由民意代表遊說,直到民國76年 終於促使政府開放准予登記物業管理維護的營業項目,但公司名稱並未統一規定。同時期,政府亦開始研擬規範區分所有建築物所有權人與住戶的權利義務,以及公 寓大廈管理組織之成立要件與職責,開發商需提撥公共基金的強制規定,並賦與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有訴訟當事人能力等事項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才趨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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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房屋設備的分類:
答:建築物設備非常多.主要包括:消防、給排水、發電機、電力供應、防盜設備、出入及引導設備(電梯、指標、停車場車輛管理系統、廣播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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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全服務主要內容:
答:保全通常以人事物安全.為第一要務!包括:門禁管制、車輛管制.公務管理及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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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接管驗收的內容:
答:驗收時應由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指派適當之專業人員主驗,通知接管人員會驗。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由參加人員會同簽認。 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者,應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 除、重作、退貨或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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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服務特徵為何?
答:服務當然是以客戶要求為依循.以須具備專業的服務技能.為服務人員本職學能的加強.為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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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服務之兩大要素?
答:個人認為:1.服務是否滿意?2.服務是否專業?.
參考資料 保全業二十年實務經驗談
- 2007-08-01 16:30:51 補充
在網路上有看到一本專業書:〔物業管理教程〕作者╱ 齊堅 編著/
五南文化事業出版. 2007/05/08發行 (1版 1刷).
本書可作為大專院校各類管理與物業管理課程的基礎教材,也可作為物業管理行業各級行政和實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教材或參考資料。
給您網址:
參考資料 五南文化事業機構http://www.wunan.com.tw/bookdetail.asp?no=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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