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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住的大樓下店面開設餐廳(是租賃的),
佔用騎樓擺放桌椅,生意超好, 每天客滿,
3年來每天產生的油煙,油味,
直灌大樓住家,低樓層的住戶,一開窗戶就是油煙味,
外牆也煙燻的焦黑,住戶3年來不斷檢舉環保局,消防隊,
公務員來到餐廳看一看都說"一切合法",
管理公司, 大樓歷任主委---不是完全視而不見,
就是持著餐廳優待券到該餐廳吃飯,
可想而知 ,該餐廳多會打點重要人士,
卻完全無視樓上"鄰居"住戶的所有抗議,
我很倒楣就住在哪幾樓低樓層的其中一層,
3年來餐廳廚房那面的曬衣陽台窗戶完全不敢開,
一開油煙竄入, 我曬的衣服就完了,
聽鄰居說,他一有空就檢舉,
但完完全全都沒有用,都回答"一切合法".
本月初,該餐廳打烊後,近深夜時分,有的鄰居可能都進入夢鄉,
該餐廳緊閉的門內竄出濃煙,
內部失火悶燒,大樓警報響起,驚動全大樓100戶居民,
幾百名住戶疏散到外面,卻因一直聯絡不到餐廳老闆,
而待數輛消防車來到,由消防員破門而入,
消滅火源,老闆才珊珊來遲,
因餐廳的防火建材使火源未快速燒起,
悶燒產生濃煙直竄雲霄,
看了好嚇人!深夜的驚嚇(我從沒遇過火災)令我發抖,
如果瓦斯爆炸,整棟大樓就燒起來了~
發生火警至今已半個月,
該餐廳老闆完全沒有向住戶說一聲抱歉,
住戶們開了2次臨時會議討論該餐廳對大樓產生的油煙污染,
霸佔騎樓,此次的火災引發危害大樓生命財產的威脅,
是否要把該餐廳趕出去,
該餐廳老闆都未出席說聲抱歉, 或提出以後改善方針,
連管理公司代表及主委還一直說餐廳是合法的,
我們沒辦法趕走餐廳!
自己身為住戶,卻一昧替餐廳說話,
真想看看他的良心是什麼?
一定要等到火燒起整棟大樓才會落淚嗎?
各位懂法律的大大,請提供您寶貴的專業,為我釋疑~
1.請問我們有何辦法可以趕走餐廳?
該餐廳已在裝潢, 下週即將重新營業-
2.我可以在我家的外牆,掛白布條寫"抗議該餐廳油煙污染,曾發生火災有危害住戶之疑慮,滾出本大樓"這些字句嗎?有違法嗎?
住戶們的痛苦何時能消失,若有大大們提供好辦法,讓我們能解決問題, 真是善行一件,好心有好報!
佔用騎樓擺放桌椅,生意超好, 每天客滿,
3年來每天產生的油煙,油味,
直灌大樓住家,低樓層的住戶,一開窗戶就是油煙味,
外牆也煙燻的焦黑,住戶3年來不斷檢舉環保局,消防隊,
公務員來到餐廳看一看都說"一切合法",
管理公司, 大樓歷任主委---不是完全視而不見,
就是持著餐廳優待券到該餐廳吃飯,
可想而知 ,該餐廳多會打點重要人士,
卻完全無視樓上"鄰居"住戶的所有抗議,
我很倒楣就住在哪幾樓低樓層的其中一層,
3年來餐廳廚房那面的曬衣陽台窗戶完全不敢開,
一開油煙竄入, 我曬的衣服就完了,
聽鄰居說,他一有空就檢舉,
但完完全全都沒有用,都回答"一切合法".
本月初,該餐廳打烊後,近深夜時分,有的鄰居可能都進入夢鄉,
該餐廳緊閉的門內竄出濃煙,
內部失火悶燒,大樓警報響起,驚動全大樓100戶居民,
幾百名住戶疏散到外面,卻因一直聯絡不到餐廳老闆,
而待數輛消防車來到,由消防員破門而入,
消滅火源,老闆才珊珊來遲,
因餐廳的防火建材使火源未快速燒起,
悶燒產生濃煙直竄雲霄,
看了好嚇人!深夜的驚嚇(我從沒遇過火災)令我發抖,
如果瓦斯爆炸,整棟大樓就燒起來了~
發生火警至今已半個月,
該餐廳老闆完全沒有向住戶說一聲抱歉,
住戶們開了2次臨時會議討論該餐廳對大樓產生的油煙污染,
霸佔騎樓,此次的火災引發危害大樓生命財產的威脅,
是否要把該餐廳趕出去,
該餐廳老闆都未出席說聲抱歉, 或提出以後改善方針,
連管理公司代表及主委還一直說餐廳是合法的,
我們沒辦法趕走餐廳!
自己身為住戶,卻一昧替餐廳說話,
真想看看他的良心是什麼?
一定要等到火燒起整棟大樓才會落淚嗎?
各位懂法律的大大,請提供您寶貴的專業,為我釋疑~
1.請問我們有何辦法可以趕走餐廳?
該餐廳已在裝潢, 下週即將重新營業-
2.我可以在我家的外牆,掛白布條寫"抗議該餐廳油煙污染,曾發生火災有危害住戶之疑慮,滾出本大樓"這些字句嗎?有違法嗎?
住戶們的痛苦何時能消失,若有大大們提供好辦法,讓我們能解決問題, 真是善行一件,好心有好報!
感謝 *秋~深~ 非常細心的提供法律專業
對我這法律白痴非常有幫助
我正在努力研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下次開會再次要討論此議題時,
我會依您建議的重點,提出與住戶討論,
及依此重點對管委會執事者,主委,房東施壓!
對我這法律白痴非常有幫助
我正在努力研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下次開會再次要討論此議題時,
我會依您建議的重點,提出與住戶討論,
及依此重點對管委會執事者,主委,房東施壓!
回答:
我住的大樓下店面開設餐廳(是租賃的),佔用騎樓擺放桌椅,生意超好, 每天客滿, 3年來每天產生的油煙,油味,直灌大樓住家,低樓層的住戶,一開窗戶就是油煙味,外牆也煙燻的焦黑,住戶3年來不斷檢舉環保局,消防隊,公務員來到餐廳看一看都說"一切合法",
錯~~~沒捎到癢處,"一切合法",就讓他非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招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規約明訂事項。
後舉報有關單位。
依第三十八條第五款無正當理由未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處罰對象指管委會執事者)。
<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利用,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或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者。(處罰對象指該住戶即屋主)。
錯~~~沒捎到癢處,"一切合法",就讓他非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招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規約明訂事項。
後舉報有關單位。
依第三十八條第五款無正當理由未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處罰對象指管委會執事者)。
<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利用,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或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者。(處罰對象指該住戶即屋主)。
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showmaster01.jsp?LawID=P06K3009-2005060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Keyword=&KCDate=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75&Itemid=9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Keyword=&KCDate=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75&Itemid=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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